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来源:校长办公室浏览次数:731发布时间:2022-11-09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 23号),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最新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1-2022学年信息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2021-2022学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撰写工作。报告力求精炼,要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无特殊情况不要超过1000字。

2.统计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2191日至2022831日。

3.工作在OA系统开展,不再接收纸质材料。

二、信息报送

1.119日下班前各单位撰写人登录OA系统,在“表单模板”模块中打开《信息公开汇总表》,录入姓名、联系方式(手机号),点击“提交”

2.1111日下班前,各单位撰写人登录OA系统在“待办工作”模块找到上述《信息公开汇总表》完成信息公开数量统计、清单事项公开分部门核对(见附件)、信息公开报告上传等工作,并提交本单位领导审核。

3.1114日下班前,各单位领导在OA系统“待办工作”模块,完成审核工作。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咏佺,胡倩;联系电话:025-86185055025-86185555


中国药科大学清单事项公开情况分部门核对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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