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 23号),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最新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1-2022学年信息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2021-2022学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撰写工作。报告力求精炼,要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无特殊情况不要超过1000字。
2.统计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3.工作在OA系统开展,不再接收纸质材料。
二、信息报送
1.11月9日下班前,各单位撰写人登录OA系统,在“表单模板”模块中打开《信息公开汇总表》,录入姓名、联系方式(手机号),点击“提交”。
2.11月11日下班前,各单位撰写人登录OA系统,在“待办工作”模块找到上述《信息公开汇总表》,完成信息公开数量统计、清单事项公开分部门核对(见附件)、信息公开报告上传等工作,并提交本单位领导审核。
3.11月14日下班前,各单位领导在OA系统“待办工作”模块,完成审核工作。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咏佺,胡倩;联系电话:025-86185055、025-86185555。
校长办公室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