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学院和项目冠名情况摸底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请各单位部门认真开展冠名情况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冠名的界定
本通知所称冠名是指以个人姓名、企业或社会组织商号、名称或简称冠名校内学院或项目,分为学院冠名和项目冠名两类。学院冠名主要是指承担学生培养任务的实体学院、实体科研机构等的冠名。项目冠名主要是指用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校园建设、文化创新等项目或专项基金的冠名,包括建筑风景类、虚体科研机构类、奖项或荣誉称号类和其他类的冠名。
二、摸底内容
(一)冠名管理情况
1.是否正式印发冠名管理相关文件规定并按照规定执行。
2.项目冠名的标准、程序、决策方式等。
(二)冠名基本情况
1.捐赠冠名。高校接受个人、企业或社会组织捐赠并冠名学院或项目的情况,包括冠名对象、冠名方式、冠名时效、接受捐赠方式、捐赠方信息和捐赠金额等。
2.非捐赠冠名。学校在没有接受捐赠的情况下,以个人、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冠名学院或项目的情况,包括冠名对象、冠名方式、冠名时效等。
冠名情况摸底的时间节点为截至 2020年4月30日。之前曾经冠名,但截至2020年4月30日已经取消冠名或者冠名项目已经结束的,不纳入此次摸底范围。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摸底工作,精心组织,迅速布置,对各类冠名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做到应报尽报。
2.各院部应在全面梳理基础上,形成《学院和项目冠名情况摸底报告》(附件 1,以下简称摸底报告),填写《捐赠冠名情况摸底调查表》《非捐赠冠名情况摸底调查表》(附件 2,以下简称摸底调查表)。请按照附件格式要求,撰写摸底报告,填写摸底调查表,摸底调查表中的部分项目请在下拉列表中选择。
3.请于2020年5月29日下班前以将摸底报告和摸底调查表发到校办邮箱xb@cpu.edu.cn。
校长办公室办公地点:江宁校区行政楼609办公室,电话:86185680;联系人:刘睿。
校长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