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全面、真实、准确地记录学校2021年度各项事业的发展情况,现就做好《中国药科大学年鉴(2021)》(以下简称《年鉴》)编写工作通知如下:
一、收录内容
《年鉴》收录的时间范围为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内容按照《编写任务分解表》进行收录,对于表中未涉及的收录内容,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报,学校将研究后决定是否收录。各单位所供稿件要严格按照规定格式进行撰写,详见附件1-4。
二、人员安排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年鉴》的编写工作,须指定一名具备较好文字功底的同志担任撰稿人,具体承担本单位入编材料的收集、撰写、报送工作。同时确定一名单位领导担任审稿人,对文稿质量进行把关。
三、工作安排
材料报送在OA系统“年鉴报送表”模块进行。具体如下:
4月7日前,撰稿人登录OA系统,在“年鉴报送表”表单中录入本人姓名、手机号、工号,其余信息不填,点击“发送”。
4月14日前,撰稿人在OA系统“待办工作”区域找到上述表单,填写“本部门编写的栏目、类目”信息、上传相应的电子文本,点击“发送”,进入单位审稿领导审批环节。
4月21日前,单位审稿领导在OA系统“待办工作”区域找到上述表单,完成审核工作。
表彰奖励栏目请按附件5模板填写,须上传excel表格;其余栏目应合并在一个word文档中。
四、联系方式
编辑部联系人:季景玉、韩咏佺;电话:025-86185058、86185055。
年鉴工作QQ群:374023030。
附件1:《中国药科大学年鉴(2021)》编写任务分解表.xlsx
附件3:《中国药科大学年鉴(2021)》综述、专题条目撰写须知.doc
附件5:2021年师生员工个人和集体获校外表彰奖励登记表.xls
校长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