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为进一步增进学校与师生群众的密切联系,更好地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学校设立“校长信箱”(以下简称“信箱”)。为更好发挥“信箱”作用,以下事项请您注意:
1.来信内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应客观真实。
2.学校欢迎师生群众就学校发展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应当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来信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3.来信应填写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反映内容,以便调查处理和及时反馈结果。
4.来信人登记来信内容时,系统会生成用于查询反馈结果的查询编码,请保存好该查询编码,方便在网站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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